放棄繼承權是指繼承權人在繼承開始后到遺產處理前,享有作出放棄自己的繼承地位和應繼份額的意思表示的權利。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的法律行為,無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認可,均有放棄繼承權的自由。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只要不損害社會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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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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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梁先生在大陸出生,后跟哥哥一起隨父母移居到香港生活,梁先生的父母近些年先后在香港去世,留有內地的一套房產一直沒有去處理。由于梁先生的父母在生前均無立有遺囑,因此梁先生和他的哥哥都有繼承權。兄弟兩經過商量后決定將房產轉到梁先生哥哥的名下,咨詢了內地的公證處需要梁先生在香港的律師樓辦理一份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并加蓋轉遞章。
梁先生透過網絡找到我們
香港律師公證網咨詢,同時告訴我們在他出生的那個年代,內地還沒有出生證明這個東西,但其父母在移居香港時找內地一家公證處給梁先生兄弟兩做了出生公證書。了解情況后我們告訴梁先生審批部門在今年修訂了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的格式,如同時涉及遺囑繼承及法定繼承,應清楚表明是同時放棄遺囑繼承及法定繼承的權利或是僅放棄其中一項權利。
另外梁先生這種情況可能還需要他哥哥辦理一份叫「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的公證書,而梁先生表示目前先辦理他這份放棄繼承聲明書,如果后面公證處有要求需要辦理親屬關系及遺囑狀況聲明書的再說吧。
根據梁先生的具體情況,我們提供了公證草稿給他跟內地公證處確認,經確認無誤后梁先生便跟我們約了時間帶上資料帶我們律師樓辦理。下面我們來看看最新格式的香港個人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公證(適用格式1---3---2)如何辦理吧。
最新辦理香港個人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公證所需資料
- 1、聲明人梁先生的香港身份證、回鄉(xiāng)證及出生公證書;
- 2、梁先生父母的香港身份證及回鄉(xiāng)證;
- 3、梁先生父母的香港死亡證;
- 4、梁先生父母的內地結婚證;
- 5、梁先生哥哥的香港身份證、回鄉(xiāng)證及出生公證書;
- 6、梁先生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資料(如身份證、死亡證等);
- 7、其他相關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因每個人情況不同,以上辦理所需資料僅供參考。
最新辦理香港個人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公證所需流程
- 1、跟香港律師公證網確認信息并支付費用;
- 2、將上述辦理所需資料掃描件發(fā)給我們;
- 3、律師根據客人材料擬公證草稿給客人確認;
- 4、客人確認無誤后,聲明人(即梁先生)攜帶上述文件到港面簽;
- 5、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
- 6、文件送往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專用轉遞章;
- 7、辦理完成后,客人可選擇自取或是郵寄公證書。
最新辦理香港個人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公證所需時間
- 一般情況下,辦理香港個人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公證所需時間是2-3天。
最新辦理香港個人放棄繼承遺產聲明書公證樣本